
此次表決未獲通過,核心原因在于擁有最大償債利益關切的有財產擔保債權組和普通債權組,以及對權益調整最為敏感的出資人組,均對草案投下了反對票。這一結果直接導致 TCL 科技作為聯合投資方,通過參與重整以獲取杉杉股份 23.36% 股權并成為其新任控股股東的計劃被擱置。根據法律規定,管理人需繼續推進重整工作,但此輪表決失利無疑為整個重組案增添了巨大的不確定性,后續能否推出獲得各方認可的新方案,已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11 月 4 日收盤,杉杉股份報收于 12.19 元 / 股,較前一交易日下跌 7.86%;TCL 報收于 4.25 元,較前一交易日下跌 2.07%。
重整計劃遭關鍵組別否決,草案未能形成有效決議
根據杉杉股份發布的公告,本次債權人會議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網絡會議形式召開,對《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于 10 月 30 日截止。經債權人和出資人分組表決,僅有職工債權組和稅收債權組通過了該草案。而有財產擔保債權組和普通債權組,以及出資人組均未通過該草案,因此,《重整計劃 ( 草案 ) 》未獲表決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重整計劃草案需由各類債權人組及出資人組均表決通過。此次關鍵組別的反對,直接導致草案未能形成有效決議。管理人表示,將依法繼續推進重整工作,但未透露下一步具體方案。

杉杉股份 10 月 24 日發布的公告現實,杉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杉杉股份 24.85% 的股權,是公司的實際控制方。然而,其持股穩定性面臨嚴重挑戰。根據公告,杉杉集團與寧波朋澤所持的約 23.37% 股份已幾乎全部處于質押與標記狀態。此外,控股股東層面還面臨著數倍于其持股量的輪候凍結,反映出深度的債務困境和巨大的股權處置壓力。
TCL 科技戰略投資遇阻,聯合投資方案面臨調整
TCL 科技發布的自愿性進展公告中證實了重整計劃草案未獲通過的情況。公告披露,公司通過廈門 TCL 科技產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與江蘇新揚子商貿有限公司、江蘇新揚船投資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組成聯合投資方,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簽署了《重整投資協議》。
根據此前披露的《重整投資協議》和《重整計劃(草案)》,聯合投資方計劃通過 " 直接收購 + 與服務信托組建合伙企業收購 + 剩余保留股票表決權委托 " 三種方式,合計取得杉杉集團、朋澤貿易持有的杉杉股份 23.36% 股票的控制權。若計劃順利執行,杉杉股份的控股股東將變更為由投資人設立的持股平臺,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任元林。
TCL 科技在公告中提示了多項風險,包括重整計劃草案能否最終獲得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且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尚存在不確定性,以及本次投資可能因無法滿足《重整投資協議》中各項條件而終止。
前路何方?重整僵局下的多重可能
盡管控股股東陷入重整困境,杉杉股份在多次公告中強調,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與控股股東在資產、業務、財務等方面保持獨立。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報告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 148.09 億元,同比增長 11.48%;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2.84 億元,同比大幅增長 1121.72%。
公司表示,業績改善主要受益于偏光片業務高附加值產品出貨量顯著提升,同時負極材料業務通過推進一體化大基地產能釋放、生產工藝優化等舉措實現成本有效優化。此外,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達到 23.55 億元,同比上升 134.69%,主要得益于負極業務營收增加帶來的回款增長以及供應鏈管理的改善。
《重整計劃(草案)》被否決后,市場預計后續路徑存在幾種可能。首先,管理人可以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同未通過草案的表決組協商,并可能在修改方案后再次付諸表決。這需要聯合投資方與主要債權人、出資人進行更為艱難的博弈,對原方案中的清償條件、股權調整等核心條款進行修訂,以爭取支持。其次,若協商后再次表決仍未通過,且草案符合法定條件,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批準該重整計劃草案,即 " 強裁 "。但法院對此極為審慎,需確保反對組別的權益不低于破產清算水平,存在不確定性。
對于 TCL 科技而言,此次挫敗意味著其通過參與重整快速獲取杉杉股份控制權、整合新能源材料供應鏈的戰略部署面臨調整。TCL 科技在公告中提示了投資可能終止的風險。若重整最終無法推進,TCL 科技或需考慮其他替代方案,或重新評估投資杉杉股份的可行性。與此同時,杉杉股份的控制權危機也將持續。根據原草案,若重整成功,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任元林。如今草案遇阻,這一預期已變得渺茫,杉杉股份可能將在一段時期內處于控制權懸空的狀態。